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

05/13/2025 | Press release | Distributed by Public on 05/13/2025 09:34

中国—拉共体成员国重点领域合作共同行动计划(2025-2027)(2025-05-13)

2025年5月13日,中国-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(拉共体)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。为深化论坛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拉共体成员国(以下简称"双方")共同制定本共同行动计划,具体内容如下:

第一条 平等互信,巩固中拉政治关系

一、加强高层交往,推动双方在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中的对话协调,共同维护全球南方利益。

二、拓展双方各层级人员往来,加强重点领域经验交流。

三、双方认识到立法机构交往的重要性,同意相关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加强经验互鉴。

四、双方同意在考虑成员国不同国情和立场基础上,就现有机制安排进行研讨,以强化论坛建设,积极探索提升政治协调与高层对话层级。

第二条 互利共赢,深化发展战略对接

一、在各国国内法律框架下,围绕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等合作倡议及机制,定期开展发展战略信息互通、经验共享,深挖双方合作潜力。

二、经贸投资

(一)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加强协调,共同维护基于公平、合理、透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。

(二)继续举办中拉产业投资合作研讨会,探讨双方产能投资新机遇。

(三)推动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题磋商。

(四)继续在中国和拉共体成员国间轮流举办中拉企业家高峰会。继续开展中拉投资与合作高层论坛、中国-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、中拉民营经济合作论坛。

(五)双方愿研究关于中拉经济创新的倡议。

(六)双方愿推动建立合作机制,通过建设性对话解决贸易分歧,妥善管控贸易摩擦,共同应对影响经济、贸易和投资的单边强制措施。

三、金融

(一)探讨中拉在各领域深化融资合作的可能性。

(二)推动中方同拉美各国及区域开发银行加强对话合作,研究设立股权投资合作基金,鼓励双方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进出口信贷、境外投资等领域的投融资合作。

(三)支持2025年在中拉论坛框架下举办"熊猫债券"研讨会,促进中拉市场信息交流互通。

四、基础设施

(一)继续举办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。

(二)加强中拉基础设施项目合作,积极发掘合作机遇。

(三)深化铁路运营管理培训合作。

(四)积极提升中拉交通基础设施合作水平,加强公路、铁路、桥梁、港口、隧道等领域合作。

(五)研究在友好城市基础上共建友好港,促进海运客货便利化;鼓励支持航空公司增开航线航班,进一步提升航空联通水平。

五、农业与粮食安全

(一)双方愿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。

(二)愿在粮食安全领域开展合作,围绕"抗击饥饿与贫困全球联盟"目标,加强粮食安全政策、法规与监测经验交流;支持双方机构根据《拉共体2030粮食安全计划》开展专项合作,继续在中国-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拉美区域加强合作,开展农业领域三方合作。

(三)拓展双方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职业农民能力建设。

(四)支持于2027年或2028年举办第四届中拉农业部长论坛。

(五)鼓励各自农业企业参加对方举办的重要农业展会,如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、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。

(六)推动双方企业与科研中心开展农业创新技术联合研发。

(七)促进双方家庭农业现代化与融合发展经验交流,重点聚焦技术升级与农业生态转型。

六、工业与信息化

(一)积极探讨双方工业发展与产业政策合作机遇,重点围绕装备制造、绿色低碳产业、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开展合作对接,鼓励双方产业园合作。

(二)继续举办中拉工业合作高级别研讨会。

(三)推动双方在通信设备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智慧城市、互联网+、人工智能应用、无线电频谱管理、教育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合作,探索共建联合实验室。

(四)加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交流与合作。

七、能源资源

(一)探索双方能源转型与先进储能技术合作投资机遇,助力双方共同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。

(二)深化双方可持续能源转型实践交流。

(三)支持双方联合研发与技术交换。

(四)深化地球科学研究、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等多维度务实合作,加强中国-拉共体地学人才联合培养。

八、海关、税务、标准化、人员流动

(一)研究扩大中国同拉共体成员国"经认证的经营者"(AEO)互认协议范围,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,促进双边贸易。

(二)积极探索双方在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机制。

(三)推动举办标准化能力建设培训班。

(四)双方表达加强领事关系和领事合作的意愿。

第三条 文明互鉴,夯实友好民意基础

一、文明交流

(一)促进双方学生、研究人员、艺术家交流互访。

(二)积极探讨举办中拉文明对话大会。

二、文化艺术交流

(一)加强文化艺术领域交流,推动双方文化和艺术机构开展机制化合作。

(二)中拉双方积极开展文化节庆、嘉年华、文化巡演等双边多边活动,加强对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。每年初公布双方感兴趣的文化活动和倡议清单。

(三)加强双方视听产品与出版物联合制作。

(四)加强打击文化非法贩运国际合作。

(五)推动博物馆数字化、古籍数字化最佳实践交流。

三、教育、青年、智库

(一)支持于2025年举办聚焦职业教育的中拉教育发展论坛。

(二)鼓励双方校企合作,推进师生互访、学术研讨、人才培养、联合科研及智库交流。

(三)扩大奖学金名额和相互培训计划,并加强宣传推广。

(四)支持建设中国-拉美和加勒比发展知识网络。

(五)积极推动双方语言文化在对方高校及文化机构传播。

(六)举办中拉青年发展论坛等青年交流活动。

(七)加强语言文化交流,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及原住民群体。

(八)考虑继续举办中拉智库论坛,于2025年举办第三届中国-拉共体高级别学术论坛。

四、民间友好

(一)增进民间友好交流,继续举办中拉民间友好论坛。探讨建立中拉地方政府交流机制,继续举办中拉地方政府合作论坛。

(二)举办中拉旅游对话,共商旅游业合作机遇与联合开发旅游产品。

(三)深化体育领域交流合作,推动双方体育组织加强联系,支持运动员、教练员及体育管理人员友好互访。

(四)推动公共政策合作交流,重点提升女性参与各级决策进程,促进妇女赋权与全面发展。

五、媒体、通讯、电影、电视和出版

(一)双方将探索加强媒体和通讯合作的方式方法。

(二)双方将加强电影和电视领域交流合作。

六、知识产权

双方愿加强知识产权部门务实合作。

第四条 凝聚共识,共同应对全球挑战

一、加强全球安全与网络安全合作

(一)探讨双方反恐合作机遇。双方将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及其融资活动,支持拉共体成员国提升反恐能力建设。双方愿就打击各类跨国组织犯罪深化对话合作。

(二)深化中拉网络安全交流对话,推动双方国家级计算机应急响应组织(CERT)建立联系机制,开展跨境事件处置、信息经验共享等务实合作,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能力。

二、反腐败合作

(一)适时举办中加(勒比)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。

(二)双方愿根据各自国内法律及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,评估在反腐败、反洗钱、打击非法资金流动及资产追回等领域合作。积极研究商签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执法司法合作协定。

(三)深化在多边反腐败论坛中的协调配合。

三、警务执法合作

(一)在尊重各自国内法律和实践基础上,扩大双方警务部门参与对方培训项目及执法互助的渠道。

(二)推动打击野生动物走私、非法采矿与贵金属贸易、人口贩运、偷渡移民、非法武器买卖等领域的经验交流与培训。

(三)探索中拉在打击管制药品生产、消费及贩运方面的合作模式,推动双边交流以有效落实相关国际公约。

四、消除贫困与发展合作

(一)举办减贫专业人员培训。

(二)定期召开中拉减贫与发展论坛,交流最佳实践案例。

(三)加强中国-加勒比发展中心建设,支持加勒比国家可持续发展。

五、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合作

(一)中方愿与拉共体国家开展国际零碳岛屿合作。

(二)推动气候变化应对措施联合研究。

(三)挖掘环境政策、污染防治、生物经济、气候变化应对、生物多样性、人员培训与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潜力,共同推进低碳可持续发展。探索在海洋科技、生态系统修复、海洋观测预报、防灾减灾、综合海洋管理、蓝色经济及可持续海洋经济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可能性。

(四)开展南极科研合作,通过科研人员交流及研究设施基地互用,探讨联合开展南极科考的可能性。

六、灾害风险综合管理与韧性建设

(一)深化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交流,依托中拉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合作机制框架,在减灾防灾、灾害监测预警、风险评估、应急准备、救援能力建设及灾后重建等领域加强合作。提升抗灾韧性。

(二)探索防灾减灾援助的金融合作方案,包括通过拉共体框架下"气候适应与自然灾害综合应对基金"等渠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
(三)双方愿探讨举办可持续城市(数字城市、海绵城市等)主题会议的可行性。

七、科技创新合作

(一)加强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建设,促进科研人员互访交流,推动符合成员国实际需求、体现共同利益的联合技术研究。

(二)举办新一届中拉科技创新论坛。

(三)探索设立中拉青年科学家培训计划。

(四)探索共建联合实验室,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短期科研工作。

(五)加强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。

(六)探讨在生物改良、土壤可持续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科研领域的合作可能。

(七)深化中拉可持续粮食创新中心建设交流。

(八)加强航天领域合作,根据各国优先事项和能力,共同举办中拉北斗合作论坛,共建中拉北斗应用合作发展中心。

(九)在各方有意愿且条件允许情况下,继续举办中拉航天合作论坛。

八、数字技术合作

(一)应各国需求,探索提升5G网络覆盖水平及各领域数字化应用程度的合作可能。

(二)共享人工智能治理经验。中方提出的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》,及《全球数字契约》获得各方关注,愿基于该倡议原则开展交流,推动建立广泛共识下的全球框架与标准。各方同时认同人工智能普惠接入的重要性。

(三)鼓励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积极对话与合作,支持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和能力建设。中方愿邀请拉共体成员国参与人工智能能力建设研修班。

(四)继续举办中拉数字技术合作论坛,筹办中拉互联网发展与合作论坛。

(五)研究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合作机遇。

(六)开展数字人才培训课程,探索建立中拉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。

九、卫生健康合作

(一)加强卫生领域知识共享与最佳实践交流,重点包括医疗技术进步、医院管理及传染病等疾病的预防、控制和治疗。

(二)推动双方医疗机构合作,为必要时提供医疗援助提供便利。

(三)举办传统医学专题研讨会。

(四)在可行范围内探索中拉传统医药合作。

(五)愿加强经验交流,促进获得优质、有效、安全且可负担的药品(含生物制品与生物类似药),推动本地化生产优质医疗产品。

第五条 落实

一、本计划所述合作领域不具排他性。

二、各方可按照灵活和自愿原则实施本计划,不影响任何已达成一致的双边合作项目,也不替代已达成一致的双边或多边协定、决定或承诺。所有活动将依据各参与方政府部门财政、人力资源情况、共同协商后决定。

三、在落实本行动计划过程中,在维护拉美和加勒比作为和平区的前提下,将适当考虑拉共体成员国中最不发达国家、内陆发展中国家、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、陷入或刚刚摆脱冲突状态的国家面临的挑战和需求。

四、拉共体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执行本计划所提出的倡议,具体详见附件。

附件

一、自2025年起,中方每年将邀请300名拉共体成员国政党干部来华考察访问,并继续举办中拉政党论坛。

二、中国政府愿向拉方提供660亿元人民币等值信贷资金额,为中拉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支持。

三、中方将在2025年至2027年向拉共体成员国提供35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和1万个来华培训名额。

四、支持拉共体成员国开展中文教育,支持双方机构共同办好孔子学院(课堂),适时新设中文工坊、中文+职业技能发展中心、本土教师培养培训中心等。中方将在2025年至2027年为拉共体成员国提供500个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和1000个"汉语桥"夏(冬)令营来华团组名额,提供3万册中文教材、教学读本。

五、加强新闻媒体领域合作。中方愿邀请更多拉共体成员国记者来华中短期访问,为拉方媒体记者来华常驻提供便利,将在未来三年向拉共体成员国提供500个学者、媒体、自媒体来华培训名额。

六、中方在未来三年向拉共体成员国提供300个减贫技术人才培训名额。

七、中方未来三年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300个"小而美"民生援助项目。

八、支持举办"中拉情缘"中国影视节目展播。力争未来三年内,每年完成10部优秀电视剧或优秀视听节目互译工作。支持开展经典著作互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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